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四十六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四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人事任免事项、决议、决定等,应当及时在浙江人大网、《浙江日报》等媒体上公布,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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