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四十五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四十五条 表决议案和有关报告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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