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四十五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四十五条 表决议案和有关报告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