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四十三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四十三条 议案和有关报告经审议,需要交付表决的,由主任会议决定交付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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