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议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3-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