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和服务,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