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条例 第六章 收费公路管理 第四十四条 浙江省公路条例 第六章 收费公路管理 第四十四条 负责高速公路收费统一结算的单位应当定期向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公布收费结算信息。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有权查询自身收费结算信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5-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