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二章 扶持措施

第十条

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二章 扶持措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业机械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的供应,燃油销售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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