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二章 扶持措施 第十条 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二章 扶持措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业机械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的供应,燃油销售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