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条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