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 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十条 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 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十条 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免疫、消毒等预防措施,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