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