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浙部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选举出席驻在地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