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三条

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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