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违反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鉴定费用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6-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