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涉及土壤污染防治、林业管理等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