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十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十条 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及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