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