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剽窃他人成果或者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荣誉称号的,由授予单位取消其荣誉称号,并由所在单位给予处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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