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