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的样式,由省总工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