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技术市场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浙江省技术市场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在技术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技术和技术信息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