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技术市场条例
第二章 技术交易服务

第五条

浙江省技术市场条例 第二章 技术交易服务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和网络化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
鼓励建设和完善技术市场信息网络平台,收集、发布技术成果供求信息,拓宽信息渠道,实现技术交易信息资源共享。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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