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建立和完善招标投标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建立跨行业、跨地区的招标投标协会,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