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第二章 招标范围和标准

第十条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第二章 招标范围和标准 第十条 除国家和本条例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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