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