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第三条

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第三条 民营企业发展促进工作应当坚持竞争中性原则,保障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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