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省气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气象事业,规范气象活动,准确及时发布气象预报,防御气象灾害,保护和合理利用气候资源,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生产提供气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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