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条例 第三章 气象灾害防御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气象条例 第三章 气象灾害防御 第二十二条 因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建设,增加周边雷击风险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