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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