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资源条例

第二十九条

浙江省水资源条例 第二十九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情况进行评价,并予以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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