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