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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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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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