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海洋资源,改善海洋环境,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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