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三十条

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三十条 建立温瑞塘河保护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对温瑞塘河保护和建设资金以及捐赠款项的筹集和使用情况、温瑞塘河保护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河道水质状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予以公开。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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