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五条

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五条 温瑞塘河流域范围内应当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设施,并保证生活垃圾的及时清运和分类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营。
工业、危险废物的堆放、运输和处置等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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