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和分层分类救助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