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道路运输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的原则,并按照综合高效、优势互补的要求,与轨道、水路、航空和管道等其他运输方式合理衔接、协调发展。道路运输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和保障安全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