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 第十二条 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申请认定制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