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 第七条 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 第七条 海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滥用武器或者警械的,应当根据情节,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