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履行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生态保护、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特许经营管理、社会参与管理、科学研究管理、宣传科普推介等职责,负责协调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周边社区的关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