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四十条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四十条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