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四十条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四十条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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