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第二十五条 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第二十五条 包装农产品的材料和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物质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包装农产品应当防止机械损伤和二次污染。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