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基本权益保护 第十三条 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基本权益保护 第十三条 华侨报考国家工作人员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华侨在本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以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者评审,享受本省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