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基本权益保护

第十五条

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基本权益保护 第十五条 华侨出国定居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申请一次性清退;选择继续保留的,华侨再次回本省居住或者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接续,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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