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未分类 · 第四章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第十八条

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未分类 第四章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第十八条 人民解放军应选的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