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未分类 · 第八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条

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未分类 第八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条 投票选举前,选举委员会应当认真做好各项具体的准备工作:核实选民人数;印制选票;由选民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布置选举会场;制作投票箱;制订选举投票方法及注意事项;确定各选区选举工作人员。 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能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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