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取缔卖淫嫖娼的规定
未分类

第九条

海南省取缔卖淫嫖娼的规定 未分类 第九条 引诱、容留他人卖淫,情节较轻的,依法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海南省取缔卖淫嫖娼的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