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取缔卖淫嫖娼的规定 未分类 第九条 海南省取缔卖淫嫖娼的规定 未分类 第九条 引诱、容留他人卖淫,情节较轻的,依法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