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第十七条

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的职责配置,遵循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职责范围。 非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国家另有规定,事业单位不得承担行政职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