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者调处土地权属争议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敲诈勒索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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