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定点医疗机构拒绝为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当事人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报、控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拒不提供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理,有关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