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办法,都有依法获得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