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未分类

第四十四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未分类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6年5月15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的《海南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全部法条